灾区商业网点6月30日前全面恢复
昨日,省商务厅的《恢复地震灾区商业网点经营工作方案》出炉,要求5月31日前未受损的城乡商业网点基本恢复营业;6月15日前受损较轻的商业网点大多数恢复营业;其余受灾市(州)及县(市)力争6月30日前全面恢复市场供应。
对恢复的商业网点,经市(州)和县(市)商务部门验收合格的,每店给予一次性维修费补贴,同时对恢复经营期内的运杂费给予补助。
记者江玮实习生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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