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扬子晚报报道从下月开始,南京市将根据《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实行环保标志分类管理(不包括摩托车和助力车),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发放黄色标志,达到“国Ⅰ”、“国Ⅱ”标准的发放蓝色标志,达到“国Ⅲ”、“国Ⅳ”标准的发放绿色标志。
记者了解到,就排放标准这一问题,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商讨在中山陵、新街口等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对“黄标车”采取禁止通行措施,对“蓝标车”试点采取收费通行的措施,对清洁排放的绿标车自由通行。
明年7月1日开始,所有符合国Ⅲ标准的新车都要带有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才能上牌。
记者了解到,黄色、蓝色、绿色标志都是免费发放,届时可能会在南京市区设立发放点,进行集中申领发放。具体的实施细则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审议过程中,下个月将会向市民发布。
南京主城的机动车中,预计有近8万辆高污染车没有达到国I标准,接近全市车辆总数的10%。尾气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类高污染车主要是仍在使用化油器或者开环电喷的车辆,无法达到国Ⅰ标准。这些车辆大多是于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
该办法规定,将根据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无环保分类标志或者黄色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能上牌。
作者: 王娟 郭一鹏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