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5月29日消息(记者彭建军通讯员许流钦)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颁布的《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规定,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要做到“敬礼在先、亮证在先、告知在先、教育在先”,实行文明执法。
该《规范》对福州市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仪容、举止、礼节、执法、用语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自律。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市属执法队伍由局属督查大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对违反行为规范人员提请职能部门视情形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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