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5-30 03:19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5月29日讯(记者张云)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昨天,省商务厅、物价局、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价格、工商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省商品零售场所从6月1日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省和各市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处理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加强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对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未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的,未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的,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按《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查处。
据悉,我省将在6月节能宣传周开展“拒绝塑料袋,共建绿色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各商品零售场所将从6月1日起,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标示塑料购物袋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