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工作小组保险业直面灾区理赔新问题
俞燕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理赔高峰,保监会日前成立地震灾害保险理赔工作小组,由各主要承保总公司分管负责人参加,采取现场办公方式,指导、协调灾区理赔工作,以便及时解决理赔中出现的新问题。
一些投保长期险种的客户由于受灾,面临续期保费暂时无法及时缴纳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保费缴纳有60天宽限期,宽限期过后保险责任中止,两年内可申请复效。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昨日在“四川保险业抗震救灾工作汇报会”后回答提问时表示,对受灾居民可能没钱缴纳续期保费的情况,将为灾区保户提供保单质押贷款服务和延长缴费期等优惠政策。
在日前保险行业协会出台的《抗震救灾人身伤亡给付服务八项应急指引》中规定,对5月12日及以后处于有效状态且需续交保费的保单,如果客户交费困难,将60日宽限期的约定放宽,最长可延长至12月31日。对于因地震导致的报案延迟、交费延迟等情况,免除客户的延迟费用及相关利息。
据了解,对受灾严重地区的客户,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给予延长保单缴费时限的优惠政策;平安人寿则实行固定期限内保单贷款免息、免收保单补发手续费的优惠政策;中国人寿在刚发布的“理赔服务十项承诺”中表示,地震发生前已收到投保申请且足额缴纳保费的,均认定合同生效并承担保险责任,对于因地震造成合同效力中止满两年的,客户于12月31日前提出的复效申请将予受理。
中国人寿表示,现有的保单质押贷款客户延长期限至12月31日,并免收贷款利息;重建家园需要资金的客户,将以现金价值的90%为限额,免收保单质押贷款利息至12月31日。
为提高理赔效率,很多保险公司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在理赔中保险公司应秉持何种原则办理业务,吴定富表示,保险公司作为商业保险,应坚持“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凡属于保险责任的,要应赔尽赔;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条款方面产生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