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办公室幕僚昨晚指出,马英九不解密但同意特侦组使用机要费案“机密”数据,“只不过是又把球丢回司法单位”。
陈水扁办公室幕僚称,马英九要司法单位“自负其责”,看似处理其实并未解决问题,司法单位并无前例以不解密方式使用领导人核定为“绝对机密”的文件,未来检方还得先拟订使用办法才行。
陈水扁机要费律师杨芳婉则声称,马英九决定引用“机密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不解密但授权特侦组使用机密文件,这等于是马英九“自我矮化"总统"权限”,将“宪法”赋予的“机密特权”限缩在司法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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