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5月30日电(记者连振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做好地震灾区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恤工作,甘肃省在国家给灾区遇难人员每位补助5000元的基础上,再补助3000元。
据了解,此前,甘肃省出台了《甘肃省地震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确定从5月25日起,对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发放补助金和救济粮,对因灾造成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每人每天补助10元生活费和1斤成品粮;新“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补助;原“三孤”人员生活补助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
临时生活救助期限为3个月。
除了生活补助外,甘肃将尽快发放抚恤金,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省上在国家补助5000元的基础上,再补助3000元,使补助费达到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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