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31日电(记者冯昌勇、黄堃)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孤儿问题一直引人关注,不仅是国内的爱心人士,连许多外国人都表示了收养地震孤儿的意向。四川省民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31日就此表示,外国人如果希望收养地震孤儿,需要在孤儿身份鉴定工作完成后,通过本国相关组织提出申请。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处长叶路说,由于地震孤儿身份鉴定工作还没有完成,目前尚未开展孤儿收养工作。地震发生后,和父母失去联系的儿童最初一度达到8000多人,但随着交通、通信等逐渐恢复,尤其是许多在外地打工的人回乡寻亲,这个数字已经下降到了1000多人,并且仍然每天都在减少。
叶路说,在孤儿鉴定工作完成后,如果孤儿的其他亲属放弃抚养权,那么就可以进入收养程序。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相关规定,孤儿收养将采取先国内后国外的原则。
如果外国人有意愿收养地震孤儿,那么应该先通过所在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相关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相关组织如“中国收养中心”转交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规,应该提供收养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财产状况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家庭情况报告(如收养动机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文件。
如果收养人的意愿和孤儿的年龄、性别等方面情况能够配对,收养人可以到孤儿所在地通过民政部门和孤儿见面,双方最后确认后,在民政部门办理完成收养手续。
四川省民政厅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处处长江涛说,在过去,四川省被境外人士收养的孤儿,包括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收养的孤儿,每年大概在100例左右。他说,由于一线抗震救灾工作还正在紧张进行,孤儿身份鉴定工作也还没有完成,目前还无法估计境外人士收养孤儿相关事宜可以开展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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