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
商品房套均面积控制在100㎡
本报讯 (记者文静)前天,市规委发布《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今后在北京旧城外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套型标准,按平均每套100平方米控制,廉租住房不设居民汽车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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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按每套60㎡控制
按照标准,一般商品房人均用地按14到25平方米、套型标准按平均100平方米/套控制,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套密度不应低于140到250套/公顷。
经济适用住房人均用地按9到15平方米、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左右/套控制,套密度不低于220到400套/公顷。
廉租房不设居民车库
一般商品房居民汽车场库按0.3到1.3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按0.1车位/户设计;两限商品房居民汽车场库按0.2到0.3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按0.1车位/户设计;经济适用住房居民汽车场库按0.1到0.2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按0.1车位/户设计;廉租住房不设居民汽车场库,社会停车场库按0.1车位/户设计。
工业区禁建成套住宅
在工业开发区内建设大片的住宅区、宾馆将被禁止。按照新的标准,企业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应在工业开发区生活服务配套区集中建设,单个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的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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