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31日电(见习记者吴晓杰) 自6月1日起,新律师法、禁毒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能被监听。修订后的律师法对律师在诉讼中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等权利专门作出了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自案件被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吸毒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范围。禁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教育。禁毒法规定,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范围。
由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公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四种情形要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责任: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联合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此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一批法律法规也将从明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