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6月1日电 (记者孙洪磊)为促进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日前,天津市加强了对方便面、饮用水、药品、建材等商品和抗震救灾物资的价格监管,并对帐篷、过渡安置房等物资的运输,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
天津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白向东说,天津市要求稳定救灾药品价格,救灾药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对政府定价的药品应严格执行价格部门制定的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药品应稳定在目前价格水平。此外,在灾区中标的药品,要按照当地的中标零售价格执行。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要求有关企业将救灾帐篷生产用布、钢管以及过渡安置房生产用钢板、钢带、聚苯乙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稳定在灾前水平。同时,对帐篷、过渡安置房等物资的运输,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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