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俊霞、常洪民、毛建军)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中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的提名行为,强化政治责任,日前,成安县在乡(局)级干部选拔中实行了党组织“公开预提名”。
“公开预提名”,即在乡(局)级干部选拔时,领导班子集体或个人可依据有关规定,提前向县委预提名拟提拔人选,填写预提名责任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预提名行为承担相应政治责任。
该制度分为副乡(局)级干部提拔预提名和正乡(局)级干部提拔预提名两种模式,在程序上分为初始预提名、资格审查、正式预提名、公开预提名人选、大会民主推荐等5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