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芬低头哭泣 记者 黄兴能/摄 |
两名孩子的前途令人担忧记者黄兴能/摄 |
两个小孩失去了爸爸,而妈妈也不能照顾他们 |
女子当着两幼子面砍死丈夫 当庭悔罪
作为两名特殊的目击者,星星和诺诺的世界也随着这次“可怕”的目击彻底被改变。爸爸死了,妈妈被关押,星星被寄养在姑妈家,诺诺趴在外婆苍老的脊背上,懵懂无知地叫着“妈妈”。
然而,一个是勤劳憨厚的农村妇女,一个是目睹了惨剧的7岁孩童,悲剧的诞生,让母子之间有了无法逾越的鸿沟,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怎样的惦念?
李淑芬始终低着头,不停地抹着眼泪。当公诉人铿锵有力地指控她犯“故意杀人罪”时,她的身体颤抖起来:“孩子已失去了爸爸,我不想让他们再没有妈妈……”李淑芬当着两名娃娃的面,砍死丈夫后自首一案昨天在晋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嫌犯:当庭悔罪愧对孩子
昨天上午10时30分,一辆警车在晋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停下,一名身穿黄马褂的女子从车上走下。走到法庭门口,看见1岁多的女儿,她的眼眶湿润了,刚会讲话的孩子稚嫩地叫了声“妈妈”,女子眼中闪过一丝欣喜,之后目光黯淡,开始难以抑制地抽泣。
由于案情重大,案件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理。坐在被告席上的李淑芬31岁,晋宁县晋城镇南山村人。
公诉机关经审理查明,李淑芬与丈夫段某离婚后依然一起生活。2007年10月11日晚,李淑芬同段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矛盾激化,李淑芬趁段某睡在床上,用砍刀背多次猛击段某头部,将段某击倒在地,又用皮条捆绑后将其藏于卧室内侧楼梯下,致段某死亡。10月12日晚,李淑芬在亲友陪同下到晋城派出所自首。
据了解,事发时,李淑芬两名年幼的孩子就睡在床的另一边,与段某相对,7岁的儿子星星(化名)吓得用被子捂住头,1岁多的女儿诺诺(化名)被吓醒后又被哄了睡着。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李淑芬供认不讳,几次回答提问,她声泪俱下。她说:“看在两名娃娃的份上,我一直在忍。当时我太冲动了,我非常非常地后悔,孩子已没了爸爸,我不想让他们再没有妈妈……”
公诉人认为,从犯罪行为上来看,李淑芬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造成段某死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淑芬的辩护人蔡学荣律师当庭出示大量证据,包括95名村民的联名书,证实李淑芬遵纪守法,请求法院轻判。其中有一份保证书,为段某写给李淑芬的,上面有“保证自己以后再也不跟其他女人来往”的内容。蔡律师指出,长期的家庭暴力折磨着李淑芬,才让这名憨厚朴实的妇女做出过激行为。“迫于情势,李淑芬的犯罪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轻微的犯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其有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
玩伴:连鸡都不敢杀的她被逼急了
庭审中,听着每一份指控李淑芬的罪证,旁听席上有人默默流泪。对于李淑芬打死丈夫的原因,亲友们一致认为李淑芬是“忍无可忍”。
李淑芬的母亲介绍,李淑芬与段某1999年结婚,婚后感情不错。后来,段某在外做生意期间结识了很多女人,并把他们带回家居住。屡劝不改后,2006年7月,李淑芬提出离婚,法院判令星星跟段某,诺诺跟李淑芬。李淑芬就带着娃娃回娘家居住。期间,段某找人来叫李淑芬回家,李淑芬不回。段某不仅写保证书,还连拖带拉把李淑芬拉回家。“想到两名娃娃也需要个家,我就忍了。”李淑芬这样想着,又再度与段某居住在一起。
“有一次,段某告诉我,他在外面做生意,就算10年、8年,我家姑娘也是他的。如果我们让她改嫁,他就要对我们一家不客气。”李淑芬的母亲说。
前来旁听的知情人纷纷证实,他们经常看见李淑芬一个人背着娃娃在地里干活,段某总是不着家。
对于李淑芬杀死段某的事实,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有些不敢相信:“她在我们中间胆子最小,以前连只鸡也不敢杀,现在竟然杀了人,我们很难相信。她肯定是被逼急了。”亲人们认为该案事出有因,希望法院能对李淑芬从宽处理,让她早日回来照顾孩子。
7岁儿子:我不恨爸爸妈妈,想他们了
昨天下午2时10分,星星的姨妈姨爹带着诺诺来到星星就读的十里小学。正在上体育课的星星看见亲人,亲热地叫了一声“姨爹”,跑了过来。他穿着一件黑色外套,看见陌生人,显得有些害羞。诺诺看见哥哥,把手里的苹果递给星星吃,星星把诺诺背起来,不想放下。亲人看星星实在背不动了,才劝他把小妹放下。诺诺牵着哥哥的手高兴得蹦蹦跳跳,星星的脸上却有一种同龄人少有的平静,他冷冷地说:“我想妹妹了,想爸爸妈妈。”
星星的外婆伤心地说:“自从这件事发生后,调皮捣蛋的星星不爱说话了,有时感觉他呆呆的。”他的姨妈说:“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孩子被吓伤了,很难从阴影中走出来。”姨爹递给星星两元钱,星星不要。看推辞不了,星星就把钱折好装进口袋里说:“我不买吃的,我要留着买铅笔。”
都市时报:你爸爸妈妈呢?
星星:我爸爸死了,妈妈坐牢了。
都市时报:你记得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吗?
星星:妈妈用刀把爸爸砍死了。我害怕,用被子捂着脸,妹妹被吓醒,妈妈哄哄她,她又睡着了。
都市时报:恨爸爸妈妈吗?
星星:不恨。
都市时报:你哭过没有?
星星:没有。我不敢哭。
都市时报:你经常看见爸爸妈妈吵架吗?
星星:他们经常吵架,我很害怕。
都市时报:你会经常想起当晚发生的事吗?
星星:会的,爸爸的叫喊,妈妈的砍刀,我一想起来就害怕。
都市时报:现在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星星:想爸爸、妈妈、小妹(长久地沉默)。
母亲:不想让娃娃没了爸又没妈
在公安机关的讯问和庭审中,李淑芬讲述了事发当天的经过。每一刻,她都历历在目。杀人、拖尸、直至自首,每个环节,她挂在嘴边的总是孩子。
问:把砍死段某的经过讲一下。
李淑芬:2007年10月11日晚上,因为生活上的琐事我们争吵起来。晚上11点左右,星星和诺诺都睡着了,段某拿来一瓶敌敌畏让我喝。我说我到厨房打水给他洗脚。当天凌晨左右,我从厨房拿着砍刀来到我和段某的卧室……段某倒在沙发上后,我用被子盖在他肚子上。我怕吓着娃娃,就把段某拖到楼梯底下,用一件西服盖着段某。我还是怕娃娃看见,又用塑料布把整个人都盖好,用水和裤子擦完血迹后,就将红盆、裤子抬到楼上,接着我就一直坐到天亮。
问:为什么离婚后还要和段某住在一起?
李淑芬:段某说让我看看他的表现,主要还是为了两名娃娃。
问:为什么在10月11日晚把段某砍死?
李淑芬:以前的事我很生气,他和一名女子姘居。我去喊他,还被他打。
问:你是否考虑过杀死段某的后果?
李淑芬:我没考虑过。当时急了,就做了这件事。
问:你对该案的审理有什么请求?
李淑芬:孩子没了爸爸,我不想让他们再失去妈妈。我很后悔…… (作者:洪扬实习生何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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