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记者谭浩、魏武)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内司司长程铁生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长期以来,通过各级侨务部门的实践,开展华侨捐赠的工作形成了“四个机制”:
一是协调机制。
华侨捐赠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协调相关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因此建立了协调机制。
二是监督机制。在整个华侨捐赠的过程中,从选址、立项、审批到经费的监管,一直到项目的验收,监督机制贯穿了全过程。
三是激励机制。对于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捐赠,在他们同意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会给予一定的激励和鼓励。
四是反馈机制。对于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赠的项目、资金、物资,相关部门要向捐赠人说明捐赠方向、捐赠的使用情况,包括项目验收的情况。
截至6月1日17时,全球华侨华人已为中国抗震救灾捐款捐物11.33亿元人民币。而改革开放以来,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赠的总额已达到700亿元人民币。据统计,2007年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境内捐赠的总额是30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