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03 03:49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进一步强化源头治超 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 本报讯(记者辛义生)记者从6月1日召开的全省重要政务信息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由省治超办和省法制办共同起草的两个重要规章制度——《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日前已经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
这标志着我省的治超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治超逐渐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治超长效机制正在建立。
从去年12月19日开始,我省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治超工作。5个月来,我省治超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截至5月29日,全省共检测货运车辆2654.31万辆,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60436辆,卸载货物95950.9吨;记分12676人次、42665分;取缔非法储(售)煤场和非法改装厂2022处,拆解非法改装车辆694辆,没收并销毁拼装车辆106辆。通过治超行动,使全省的超限超载率由8%-13%下降到了0.23%,55吨以上超限超载率不到千分之0.03,往年出现的“百吨王”甚至200吨恶意超限超载现象已经消除。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8.1%;伤亡人数同比下降16.8%。同时,全省道路交通堵塞状况明显缓解,长时间大面积堵车现象已经基本消除。全省9类主要公路货运价格理性上涨,最高涨幅达56.6%;道路客车的正点率达到了90%以上。货车日通行量增长了1.95倍。另外,根据北京市今年1至4月份治超信息统计:与上年同期相比,我省籍进京车辆超限比例下降幅度达71.4%。
我省治超工作虽然取得了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但由于超限超载痼疾由来已久,治超工作任重而道远。为了进一步强化源头治超,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5月26日,孟学农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两个《办法》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任务以及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对有关责任的追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省治超办主任李顺通告诉记者,省治超办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和落实这两个重要法规,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将对现有的治超、煤检和交警检查三类站点进行有效整合,优化站点布局,为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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