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为解恨打伤怀孕女贼 被判3年缓刑4年
45岁的胡老板,是温州文成人,与妻子在杭州的钱江小商品市场做生意已经9年了,市场里很多人都认识他。
发生在今年1月份的一件事情,改变了胡老板的生活。
胡老板大名胡立枢。
昨天被拱墅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见义勇为抓了个小偷
昨天,开庭审理时,孕妇小偷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胡老板的家人倒是都在旁听。
如果时间可以倒退,胡老板绝对不会去打那个孕妇小偷。
做生意这几年,经常有贼进入市场偷顾客的东西,胡老板的摊位去年就遭过三次贼,这让他对小偷痛恨不已。他甚至经常参加市场里组织的反扒行动,想亲手抓住几个小偷。
机会终于来了。今年1月5日上午,一位女顾客在胡老板的摊位挑选物品时,胡老板看到旁边伸出一只手,将女顾客放在摊位上的包拎走。胡老板见状赶紧冲上去,一把将小偷抓住。
抓到后,胡老板觉得还不解恨,对着小偷就是一番拳打脚踢。随后,胡老板打电话报了警。
很快,警察就来了。他们带走了小偷,同时也带走了胡老板。
处理结果,小偷因为怀有身孕,只是受了罚款的治安处罚。而“见义勇为”的胡老板赔了小偷9.1万元。
医院检查后,胡老板才知道身材瘦小、穿着宽大衣服的小偷已怀孕7个月,而且脾脏破裂。医院为小偷做了脾摘除手术。经法医鉴定,小偷伤势构成重伤。大约3个月后,孕妇小偷顺利产下婴儿。
胡老板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和逮捕。
小偷曾为胡老板求情
“抓小偷还要被判刑,那不是对小偷的纵容么。”法院的判决让一些到庭旁听的市民感到不可理解。
胡老板有3个孩子,二女儿今年参加高考,小儿子正在上初中。胡老板“出事”后,家里一下子失去了顶梁柱,因为要赔偿小偷的损失,胡老板夫妇在钱江小商品市场经营的摊位也转让给了他人。
在事发近5个月后,胡老板与妻女昨天下午终于在法庭相见。庭审过程中,胡老板不停哭泣,妻女也一直跟着哭。
“我错了。”胡老板在法庭上说自己以后不会再那么做了。至于是不抓小偷,还是不打小偷,他没有继续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按刑法规定在3年至10年之间量刑。”在胡老板认罪后,法官表示将采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对其从轻处罚。
被打小偷得知胡老板家庭情况后,也向法院书面求情,表示自己过错在先,已对胡老板谅解,希望法庭能对胡老板从轻处罚。
“胡老板抓小偷被判刑不是不鼓励市民抓小偷,而是提醒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处置小偷。”审理该案的法官在判决后说。胡老板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其实胡老板完全可以将小偷移交给市场保安或警方,而不必采取过激的方式。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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