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广州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修订)》。广州市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城镇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实施办法》确定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是本地户籍非农户口在普通中小学(包括中央、省、市企业和事业单位办中小学,省、市属中小学,民办中小学)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经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广州市城镇户口的随同父母在市内跨区、县级市流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流入地入学条件和免费范围并能确认学位的,列入流入地免费义务教育范围。免费项目为学杂费和课本费。各区、县级市将辖区内民办中小学校2008年春季起招收的城镇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列入当地免费义务教育范围。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农转居”人群医保的规范性文件,该文件出台后,广州将彻底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记者 廖颖谊通讯员鞠杨) (来源:新快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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