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1日,在新的《律师法》正式生效后,由原中银律师事务所和原证泰律师事务所组建而成的新中银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宣布正式成立,该律所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组织形式。
据悉,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划分责任,合伙人将可以规避其他合伙人的恶意责任,但对于事务所的正常经营债务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模式的实行有利于律师业做大做强,朝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据了解,新中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资本市场法律服务和企业风险管理为主业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涉及银行融资、企业改制、证券业务等传统领域,以及私人股权投资、破产、不良资产、金融衍生品、资产证券化等新兴业务领域。(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