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督查
央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
5月到10月,国务院国资委将对央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重点包括企业改制重组,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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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制度,即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被列入“三重一大”制度范围的项目还包括,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企业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对本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所属二级子企业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围绕上述内容,国资委将重点督查“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是否有力、违规是否纠正等情况。(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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