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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案最终宣判:欧文龙被控受贿、清洗黑钱、滥用职权等罪合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七年,罚款二十四万元并没收财产。中新社发史利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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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为殷飞历(中)出庭。 中新社发 史利 摄 |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4名亲属及3名商人涉及行贿及清洗黑钱案,4日下午4时在澳门初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涉及欧文龙4名亲属及3名商人的行贿及清洗黑钱案,于今年1月14日开审,经过22堂的审讯听证及两堂的结案陈词,案件于4日下午在初级法院宣判。
7名涉案被告依次为陈明瑛、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何明辉、陈东生及殷飞历。控罪指欧文龙妻子陈明瑛、父亲欧荣光及弟弟欧文富夫妇,涉嫌于外国开设空壳公司,透过迂回的银行账户网络,协助欧文龙洗黑钱。
担任公职的陈明瑛更被控财产来源不明及财产申报配偶不合作罪。
廉政公署调查发现,商人何明辉、陈东生、殷飞历于过去数年以巨额行贿欧文龙,取得庞大合约。廉政公署今年初向何明辉及陈明瑛发出红色通缉令缉捕,仍未能通缉两人归案。至于陈东生一直以健康为由没上庭应讯。
被告欧荣光、欧文富及欧陈华彩否认清洗黑钱,3人对于欧文龙分别协助他们在香港、英国开立公司或银行户口,都辩称是出于对欧文龙的信任。欧父更指欧文龙是“全家的模范”,表示户口的操作不知情。
另一出庭的澳门清洁专营有限公司经理殷飞历辩称,公司全凭实力取得三份清洁服务的合同。不过承认,欧文龙主动提出要收5%回报。由于知道欧文龙为人及职权范围,担心如果不顺从,将影响公司营运。经得股东同意,开出5张无抬头一共800万澳门元的支票交予欧文龙。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