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马英九去年不满前民进党主席谢长廷于选举期间,指称他将特别费汇给家人缴保险费等情事,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诽谤自诉案。法院上次开庭时,要求马英九确认是否继续提告。马英九委任律师今天指出,马英九决定不撤销自诉,让程序继续进行。
据“中央社”报道,法院四月三十日开庭时,审判长要求马英九与谢长廷两人今天到庭,召开准备程序庭。马英九日前委由律师代为请假,谢长廷则于上午到庭。
马英九委任律师指出,依台“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只要律师出庭即可,况且她已提供光盘片及报道等证物供法院参考。本案事实明确,马英九实无出庭接受讯问的必要。
谢长廷于去年九月二十四日在高雄市接受媒体访问时指称,马英九使用假发票核销特别费,并以特别费支付子女在美读书,所余用作缴税、保险费、认购银行股票等费用。马英九不满谢长廷说法,于同年提出诽谤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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