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修订后《机动车登记规定》
早报记者 杨洁
10月1日以后,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昨天公安部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
新《规定》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取消了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扩大了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改进了机动车号牌选取方式。据悉,上海交管部门将对新旧规定进行比对,相关研究工作在陆续进行中。
缩短办理牌证时限
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登记工作,群众办理机动车牌证将更为方便: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以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扩大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都可以申请重新启用原号牌号码。
交警违纪将被追责
此外,新《规定》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设定处罚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设定了罚则。同时,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违反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规定。共列举了10种违法违纪的情形,其中对为被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和报废机动车办理登记的责任作了更严格规定,“经教育不改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予以辞退;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