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本是服刑人员陈刚的刑满之日,但他刚拿到释放证,却又不得不在逮捕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继续留在看守所里。
陈刚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在看守所服刑。服刑改造期间,陈刚在监室里面看到其他服刑人员的行为不顺其意,就进行殴打,虽经管教人员多次教育,但他仍不改正。
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过调查,发现陈刚无视监管纪律,5次无故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遂建议该县公安局对陈刚进行立案侦查。
陈刚的刑满之日是今年的6月2日,而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尚未进行完毕,公安机关遂向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陈刚,以便继续侦查。如东县检察院在审查后迅速作出批捕决定,于是陈刚的刑满之日就成了他的被捕之日。
(曹建飞 高维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