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5日电(记者 孔博)15岁少年因不满父母对其沉迷上网进行劝阻,而对父母产生怨恨,并残忍地杀害母亲、砍伤父亲。广州市越秀区法院5日对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涛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涛是王某军与张某红的儿子,一家三口在广州的一个出租屋居住。王某军与张某红主要从事街边烧烤生意,儿子王某涛作帮手。由于王某涛性格内向,与父母缺乏沟通、交流,再加父母不满其沉迷上网而加以劝阻,令王某涛对父母逐渐产生怨恨,并产生了杀掉父母的念头。2007年6月12日下午3时许,王某涛乘父亲外出之机,使用木棍等工具将张某红杀死,后将其尸体拖进厕所内藏放,并用自来水冲洗现场。王某军返回出租屋时,王某涛再次使用菜刀将其父亲多处砍伤(经鉴定为轻伤),王某军奋力夺下菜刀,并趁机跑出房屋报警,王某涛则逃离现场。次日凌晨,王某涛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涛以残忍手段杀害其母亲,情节恶劣,应予严惩。但考虑到王某涛犯罪时只有15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本案是因家庭纠纷引发,其父亲王某军也向法院写信求情,表示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与儿子缺乏沟通和关心,导致儿子走上犯罪道路,深表愧疚,希望对王某涛从轻处罚,故该院决定对王某涛减轻处罚。
法院宣判后,法官向王某涛宣读了其父亲写给法院的求情信,王某涛听完十分悔恨,表示将好好改造自己,争取早日重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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