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6日,在广州打工的王先生因购买了一辆黑单车,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的罚款,这是记者昨天上午,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宣传活动上了解到的。在北京路名盛举行的“群防群治,护车安民”宣传活动现场,有不少市民都主动向现场有关部门咨询和反映有关自行车安全的问题。
为防止自行车被盗,警方提示:新车一定要办理落户手续。凡新购自行车的需携带购车发票、本市车主身份证(外省、市的需凭身份证、本市暂住证)到区一级公安分局交通科办理备案手续。手续不全、来历不明的单车不能购买,购买来历不明的车可能会因涉嫌收赃而受到法律追究,如上述的王先生就因此成为了广州警方重罚的第一人。
本报记者蔡惠中 实习生王锦彬 穗公宣摄影报道
警方向市民派发自行车防盗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