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北川县公证处有4名公证人员遇难,全省20余个公证处办公场所被确定为危房,无法继续使用。
地震灾害发生后,有的公证处人员伤亡,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毁损,失去出证的基本条件,而灾后涉及死亡、继承、证据保全、存款、财物及房屋证明、遗嘱、提存等各类民事公证事项大量涌现。
特殊时期,公正法律服务如何为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开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5·12”汶川大地震使德阳市公证处的办公室变成了危房,灾后第二天,公证处就搭起了临时帐篷恢复办公。
“所有的办公设备瞬间都没有了,刚开始的几天,我们只是想让受灾群众知道我们这里已正常工作。”绵竹市公证处主任王晓翠回忆当时的情景说。
“从5月14日开始,就陆续有灾区群众来咨询公证业务,只要他们相关手续齐全,当场就能出具公证书。”王晓翠告诉记者,灾后恢复办证当天,绵竹市公证处就办理公证事项10余件,接待公证咨询100余人次。
王晓翠和记者说起5月29日上午一对老夫妇来德阳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事儿。
今年4月,老夫妇的女儿辞职回家探亲,打算休息一段时间再找工作。5月12日那天,女儿在房内看电视,两位老人在离家不远的公园里散步,天摇地裂中,二老眼睁睁地看着房子倒塌了,女儿再也没有跑出来。
两位老人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悲伤之余,他们想到女儿在外地银行内尚有一定存款,还有股票。但是,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受益人出示继承权公证书,才可以办理查询和领取。
仅仅10分钟,德阳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就为这对老夫妇办理好了公证书。
“对此类公证,我们将特事特办。”王晓翠表示,在不违反办证程序、申请人资料齐备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简化手续,开设绿色通道,尽快为他们出具公证书。
记者了解到,5月17日,郫县公证处在一起地震遇难者家属申办继承权公证中,了解到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遇难者80多岁高龄的母亲,老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他们立即决定为老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公证过程中的调查核实等相关程序。
6月4日,四川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岳忠文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由于地震灾害造成交通不便,当事人受伤行动不便,不得不委托他人帮助办理一些民事公证的,公证员都将提供便民服务、上门服务,根据需要在受灾地和救护地办理公证。
特殊情况下打破公证执业管辖 震后的都江堰到处是危房,为了消除这些隐患,必须尽快拆除。是否是危房,拆除工作是否合法,这些都需要公证保全。而都江堰公证处在地震后,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毁损,失去出证的基本条件,怎么办?
岳忠文介绍说,5月21日,四川省司法厅向各市州司法局下发了紧急通知,依法明确有关特殊情况下的公证执业管辖:对失去出证基本条件的公证处,由其所在的市、州公证处办理;也可由所在的市、州司法局确定相邻县(市、区)公证处办理;对跨市州的报请省厅指定其他相邻市州的公证处就近办理。
5月22日,成都市公证处受理了都江堰市拆除危房的保全公证。该公证处主任赵更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6名公证员分成3个小组,到现场对受损房屋进行了拍摄,并制作现场工作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房屋的毁损状况及可能造成的公共危害。
赵更新说,保全证据要尽可能及时采用有效方法,通过公证员现场查看、拍照、录像等,收集准确、真实的证据,将受损现场状况固定下来,保存有说服力的证据。
办理灾区民事公证一律减免收费 据了解,为帮助受灾群众、单位认领财物、提取银行存款、转移房屋有价证券等财物权属、申请受损保险等赔偿、领取抚恤、补偿、继承遗产、实施委托、声明行为、重伤者立遗嘱处置个人财产、保全受损现场状况等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保证和法律服务,德阳市公证处作出了对以上公证事项一律免收公证服务费的承诺。
王晓翠告诉记者,对符合条件的涉及地震灾区的申请人,绵阳市公证处都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
岳忠文表示,四川省司法厅明确,对灾区所在地的法人、自然人申办各类民事公证事项,予以免收公证服务费;对灾后重建法人经济类公证事项予以减收公证费;对地震灾害涉及的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项予以减收公证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