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开始,浙江省高考将取消“省优秀学生”加分政策……高考前夕,一些地方取消高考加分政策的消息传出,引来各方议论。
政策激励还是利益“捆绑”
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认为,名目繁多的高考加分凸显教育不公。
全国人大代表达建文建议取消高考加分,他认为高考加分实际上赋予社会一部分人在高考中的“特权”,不利于青年学生心灵成长。
“高考加分”可谓五花八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加分;特长生可加分……林林总总高考优惠加分项目不少。
教育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表示:高考加分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体现综合素质导向的加分,即在高考成绩外,为鼓励学生综合全面发展给一些具有特长的“偏才”、“怪才”学生加分,以拓展其发展空间。第二类是体现教育政策倾斜加分,其对象为优抚对象等考生。第三类是福利加分与特权加分。如高校教职工子女的录取优惠加分,地方政府给金融高管子女考试加分等。
赞成者认为,高考加分是素质教育在高考分数中的体现,是对“一考定终身”的传统高考制度的一次有益补充;反对者认为,高考加分往往成为家长所谓活动能力的“特殊考试”,一定程度上不能完全如实反映学生素质。
高考加分意在何为?
毋庸置疑,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是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这种政策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种缺陷而制定的。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表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以高考成绩作惟一衡量标准的选拔人才的方式不能完全反映学生文化成绩以外的特点,现行高考制度上的这种缺陷对一些特长生来说不太公平。
唐安国说,推进素质教育,给特长生高考加分可以起到一定政策导向作用。也就是说,“从制度设计的宗旨来看,高考加分制度本身是积极的、合理的,是有利于素质教育发展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表示:高考成绩差一分将决定命运,高考加分对考生和家长吸引力极大。
高考加分废还是存?
不少专家表示:对高考加分政策的废存不应“一刀切”,加分政策自身需要好好“瘦身”。
熊丙奇说:对第一类体现综合素质导向的优秀、特长学生加分,应适当支持,但前提是以学校的公信力作保证,过程须公开透明,保证加分学生名副其实;对第二类政策性照顾加分,对一些群体考生加分体现了教育公平和国家政策,但需要在认定工作上严格把关;对“特权加分”,应坚决取缔。
特级语文教师余漪表示:强调学生之间差异性的高考加分政策初衷是好的,但加分政策中有两种情况须引起教育部门特别重视。一种是一味强调竞赛加分,将学生组织起来进行竞赛操练,有违教育规律,不利于素质教育发展;另一种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于每一个学校对三好学生的评价标准不尽相同,给暗箱操作较大的空间,其结果有违教育公平。
“一定程度上,竞赛加分很容易将教育打上功利烙印。最近,一个班主任透露,这个学期还未结束,全班学生就已参加了各种形式的9次英语竞赛,孩子们每天疲于奔命。”余漪说,“这样一来,学生们的兴趣将在无尽劳累中失去。”
此前,复旦大学陆续取消了校内的优惠加分,引起考生及家长关注。对于为何取消加分,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表示:“高考分数只是考生的一次文化知识大检验,它承载不起过多重负,如果让考生的综合素质或特殊身份量化成分数,高考分数很可能变成"四不像",有悖于高招制度的公平公正。”
蔡达峰说,素质教育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校选拔人才的指挥棒,高考加分是现阶段促进素质教育发展的“权宜之计”,根本的办法是“进一步加大高校自主权”。如果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促使高校按特色办学,并让中学生的兴趣发展和高校特色办学统一起来,实施高校自主招生,高考加分也就失去了意义。
(据新华社上海6月5日电/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