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树臣)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有三成职工为“失业人员”,可获贷款200万元。
该《意见》的出台,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并强化了在扩大就业中的政府责任。
《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把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意见》规定,各地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