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组织领导,四川省委、省政府于6月4日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41名党员、干部。其中,级别最高的为8名处级干部。
在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副书记任俊年介绍,在受到处理的41人中,有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0人受到组织处理,3人被依法刑拘。
还有的受到诫勉谈话、接受辞职、党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非灾区违规搭建救灾帐篷已基本纠正 针对成都、德阳、绵阳等地市区内出现的帐篷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我省先后派出10个督查小组一顶一顶地查,并及时进行处理。目前,非灾区违规搭建救灾帐篷的现象已基本纠正。从清理情况看,这些帐篷来源主要有五个渠道:
一、个别不法商人假冒红十字会名义或者假冒军人身份,从省外组织一批救灾专用帐篷到成都市销售,高价卖给市区群众,企图发国难财。
二、一些受灾群众从灾区领取救灾帐篷后,到成都等市区投亲靠友时搭建;三是省外一些单位机构将成都等地视作灾区,组织一批帐篷进行对口救援。被救助的部门将这些帐篷分给下属单位房屋受损不敢回家居住的职工。
四、有的部门和单位为安置疏散到成都市区的受灾群众,组织搭建一些帐篷。“如甘孜州稻城县为解决本县在都江堰、彭州等重灾区读书的学生疏散到成都后的临时居住问题,而搭建了一些救灾专用帐篷。虽然渠道来源合法,但使用不够规范,已经及时纠正。”任俊年说。
五、有的部门和单位为确保救灾专用精密仪器、设备的安全,经批准后搭建了一些救灾专用帐篷,“这是在应急状态下采取的措施,无可非议。”
还有一种来源,是通过拉关系、搞勾兑、人情托人情、朋友找朋友弄到的,我省已经进行了及时处理。
截留、侵占抗震救灾物资被核查处理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总体比较规范,但也有少数不规范的行为受到查处,比较典型的有:
一、德阳绵竹市城管联合执法队队长赵某,擅自从火车站物资接收点拉走方便面、牛奶、水果罐头等救灾物资,用于大队职工、家属、环卫工人及部分受灾群众。绵竹市纪委决定给予赵调离现工作岗位的组织处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二、广元市商务局领导对部分职工转移救灾物品存放点并企图侵占行为未及时制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某,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党组书记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剑阁县民政局殡仪馆职工赵某(中共党员)在发放救灾物资时,强行将价值5000余元的衣服和帐篷据为己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四、安县塔水镇龙安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某等人违规将救灾物资作为加班补助分发给社区干部、各小组长和志愿者,受到撤职处分,被责令退赔私分的救灾物资。
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秩序问题查处情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公安、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对抗震救灾期间哄抬物价等牟取非法利益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如:
一、广元市3辆客运班车和6辆出租车车主在抗震救灾期间违规涨价,被处以罚款和停业整顿。
二、苍溪县对暗访发现的5家个体工商户乱涨价和销售假冒、过期商品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盐亭县3处加油站乱涨价,被处以罚款。
四、眉山市东坡区一超市老板借赈灾之名非法设立募捐点,将捐款据为己有,并将1车募捐衣服丢弃,被刑事拘留。非法募捐款已被追回。(本网记者姜君) (来源: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