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7日电(记者许祖华)2008年全国高考6月7日开始举行。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深化素质教育的实施,西安市教育部门日前发出通知,禁止炒作高考、中考成绩,不得炒作“高考状元”“中考状元”。
西安市教育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公布高考、中考成绩和名次等信息;不得炒作高考、中考上线率、升学率;不得以各种渠道向家长宣传旨在抢夺优质生源为目的的高考、中考成绩;不得利用大众媒体宣传高考、中考成绩以提高学校知名度;不得在诸如学校大门口、教学楼墙壁等学校醒目位置悬挂高考、中考成绩的标语。
对于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西安市教育局将在全系统给予通报批评,在本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取消个人年度评优资格;取消本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三年内的市级以上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因炒作成绩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除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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