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今日发布的主板和中小板解除限售及减持特点分析报告指出,自2006年8月第一笔解除限售至2008年4月24日,深市主板公司共减持解除限售股82.66亿股,其中2007年减持67.78亿股;中小板公司2007年减持5.37亿股。
总体来看,“大小非”减持数量有限,公司业绩越好减持越少,减持未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统计显示,深市主板自2006年8月第一笔解除限售开始至2008年4月24日,335家上市公司股东解除限售股份共计193.86亿股,292家公司股东减持82.66亿股,累计减持股份总交易金额为1006.37亿元,相当于成交活跃时一天总成交量,占深市A股总市值(按2007年12月28日56090.47亿元计)的1.79%。
中小板2007年共有47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净减持限售股份3.4亿股,占该类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6.25%。另外,2007年共有44家“新老划断”后新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前股份解禁,限售股股东净减持1.97亿股,占该类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2.73%。
报告认为,深市主板“大小非”减持的数量有限,每月减持股份总量占交易总量的0.538%。公司业绩越好减持越少。“小非”减持比例明显超过“大非”。公司股价大涨或大跌则减持较少。中小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禁及减持行为信息披露较规范,减持规模较小,所占比例很低,减持方基本为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未造成重大影响。仅有个别公司第一大股东进行了减持,并存在个别限售股股东违反规定在窗口期及重大信息公布前进行减持的违规行为。
报告预计,深市主板公司2008年因股改产生的限售股解禁规模为225亿股,2009年和2010年分别为412亿股和136亿股,2011年为149.8亿股(未包括每年因非公开发行、增发而导致的新限售股)。
报告认为,预披露制度对减持有抑制作用,应力求限售股份减持透明化。建议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限售股股东减持行为监管,对其大量减持时点前后的信息披露进行重点监管,防范减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内幕交易。(记者吴铭)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