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正紧张有序地进行,灾后重建已全面展开。5月26日以来,中国南方十二个省区又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交通基础设施损毁严重。交通运输部日前发紧急通知,要求确保在建和重建工程质量稳定和施工安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高度重视震后和汛期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把排查治理隐患、严防重大责任事故作为当前交通建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逐级落实在建和重建项目从业单位和个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建立起严格的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震后和汛期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提出明确要求,排除隐患,严防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行业安全形势整体稳定趋好。交通运输部已开始“百日督查”抽查工作,下一步还要加强督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应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必须停工整顿。
通知强调,做好地震灾害严重省份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质雷达等科技手段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探测和监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质量损害、结构性损伤以及安全稳定性逐一探明,必要时应重新进行勘察和设计验算。
通知旨出,根据汛期特点,要加强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安全巡查,强化农民工安全管理。对易受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施工驻地和场地应加强安全巡查,加强与气象、国土、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在洪水位以下、滑坡体等危险区域不得设置施工驻地。总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所有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用工登记制度,并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切实保障一线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