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港府将于13日在宪报刊登《2008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旨在提供法律框架,透过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落实财政预算案的建议,向每名月入不超过1万元的合资格强积金计划成员及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的强积金户口注入6000元。
由于现行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没有就雇主、雇员及自雇人士以外的其它人士或团体向强积金户口作出供款订定条文,因此有必要对条例作出修订。
该条例草案亦将赋予积金局权力,收集及使用所需资料,以编制合资格获注款人士的名单。有关可获注款的资格准则已于较早前由财政司司长公布,有关准则并不包括在条例草案的范围内。
特区政府发言人10日说:“该条例草案是推行财政预算案有关建议的重要一步。尽早通过条例草案有助积金局进行资料搜集、整合和核实等工作,以编制合资格获注款人士的名单。当中涉及共约500万个强积金户口和职业退休计划户口。我们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工作,以期能尽早完成立法的程序。我们会致力在2008至2009年度开始向有关户口注入款项。”
该项财政预算案的建议显示特区政府对加强较低收入人士的退休保障所作出的承担。财政司司长于今年4月23日公布会扩大注款计划的适用范围。
根据积金局初步估计,符合资格获得注款的人士大约有170万人。该条例草案将于18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