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0日讯记者袁定波司法部近日发布《200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明确全国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类社团、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申报课题类别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申报课题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其他参加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两个以上(不包括两个)课题的申报。
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原则上按申报单位集中办理。申报材料请从“中国司法科研信息网”(网址:http://www.lawstudy.gov.cn)上直接下载。申报时间从2008年6月16日开始,7月15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申报材料寄送收件单位为司法部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65206810或010-85626170传真:010-65206850。
E-mail:sfky@lawstud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