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12 02:5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杨继红通讯员米玲)记者6月10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截至5月8日,全省有1户车辆改装厂和153户应予取缔的储售煤(货)场按照县、区政府的要求,予以保留。
省工商局要求各市工商局及时报请当地政府,限期1个月,在6月30日前由政府协调领取相关前置许可手续后,并领取营业执照,逾期一律取缔。
近日,省工商局出台了六条治超工作重点:组织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履行办案程序,确保规范执法;明确保留煤场,限期完善证照;广开媒体公示,促进社会监督;严格依法登记,严禁违规审批;认真履职尽责,失职渎职必究,进而切实做好治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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