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本报记者 刘建
“实践证明,政法工作只有符合党的宗旨、反映广大人民意愿,才能拥有强大的生命力,才能产生与时俱进的创造力,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在上海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期间,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近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执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着三十多年政法工作经历的吴志明对如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颇有心得,“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是现实的、具体的、动态的,实实在在地反映在解决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的方方面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解决群众诉求作为为官从政的头等大事,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民生需求,把握民生脉动,认真研究、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在谈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时,吴志明表示,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是老百姓的共同心愿。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定力量。社会是否稳定,民心向背至关重要。因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的期盼,首先就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坚持以化解矛盾为工作主线,关注社会各阶层、群体之间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吴志明说,“要着实提高新形势下政法干警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及时排查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群众诉求,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在第一时间消除矛盾、化解纠纷。当前,尤其要坚持综合施策,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一方面,要维护公正的判决,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尊严,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信访当事人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与此同时,我们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加快推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公共政策出台或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矛盾产生。”
吴志明认为,政法部门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管理职能,必须主动适应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期盼,全面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政法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决策,必须通过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公示听证等方式,进行科学评估论证,确保政法机关各项决策更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群众意愿、体现普遍性和公平性。超出群众现实承受能力或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暂缓出台;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拥护和支持后,再进入决策程序。”
对于上海政法系统正在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吴志明认为,活动能否取得良好效果,关键在于各级政法机关党组织的重视程度,在于组织领导的有效保证。他介绍说,上海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对相关时间安排、教育内容、检查考核等已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区(县)党委政法委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的奠基工程,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措施落实。
据了解,上海政法各部门将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研读文件与专题讨论、自主学习与辅导学习、专题学习与系统学习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去年以来新任政法领导干部和新招录政法干警进行全员轮训。同时,将有计划地组织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培训,使他们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群众意识。全市政法各部门还将结合实际,对所有科、所、队、庭等基层政法单位的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牢固树立政权意识,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对新招录的政法干警,要加强教育引导,使他们提高认识,坚定立场,打牢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基,不断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此外,全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区(县)党委政法委还将选调人员,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使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直接贯彻到基层科、所、队、庭,直接传达到基层每一位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