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长靠房捞11万
原历下区房管局局长等三人滥用职权被判刑
时报6月11日讯(记者刘云 通讯员 刘刚) 原历下区房管局局长赵凤奎,原泉东房管所副所长郑子武,原历下区房管局生计科科长郭铁林,明知拆迁范围内房屋买卖被冻结,仍私自或帮助他人购买拆迁范围的公房,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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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1月,时任历下区房管局副局长的赵凤奎与当时在泉东房管所主持行政工作的郭铁林得知,因历下区经一路综合改造工程,泉东房管所片区内菜市小区30号公房可能在拆迁范围内,两人商定将该公房的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时任泉东房管所副所长的郑子武决定以其朋友“陈然”等4人的名义,购买菜市小区30号底层招待所的公房(建筑面积为391.02平方米)使用权。郑子武、郭铁林商议让赵凤奎购买该30号传达室公房(建筑面积为57.99平方米)的使用权。
同年11月7日,泉东房管所在收到以“陈然”等4人名义交纳的购买使用权转让费40万元后,将郭铁林初审的相关转让手续报批。同年11月25日,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下发拆迁冻结通知,暂停办理包括菜市小区30号在内冻结区域房屋的买卖、租赁等相关手续。赵凤奎于同年11月27日以“于洪英”的名义交至泉东房管所5万元,用于购买公房使用权,郭铁林仍对该房屋的相关转让手续予以初审并报批。同年12月上旬,赵凤奎仍对“陈然”等4户“公房置换过户、更名审批表”予以审批。同年12月27日,济南市历下区拆迁办公室为“陈然”等4户发放拆迁补偿安置费1249316.7元,为“于洪英”户发放拆迁补偿安置费169911.6元。
2004年,在经一路综合改造工程拆迁施工过程中,通过同样手段,郑子武领取拆迁补偿安置费570329.35元。
赵凤奎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952884元,其在滥用职权过程中徇私舞弊实际非法所得119911.6元;郑子武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417354元,其在滥用职权过程中徇私舞 弊 实 际 非 法 所 得380329.35元;郭铁林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17815元。
近日,市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凤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郑子武、郭铁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宣判后,三人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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