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通知,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对贪污私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等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迅速查办,并追究领导责任。
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所有可接受捐助款物的部门、机构、组织进行监督,特别是要对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主要接受社会捐助款物的机构、组织进行监督,不留监管死角;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筹集、拨付、使用以及相关物资的生产、运输和参与救灾的建筑行业进行全过程监管,适当时候组织专项检查,防止发生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保证山西省对口支援地区的救灾款物及时全部到位。
与此同时,还将严肃查处涉及抗震救灾款物的违纪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募捐活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纠正;对非法募捐、骗取民众钱财的诈骗行为,协同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郭建珍)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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