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2日电 6月12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监察部联合对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和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进行了通报,公布防汛行政责任人共计1386人(次)。
通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本地区的其他江河、水库、蓄滞洪区、城市等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通报还要求,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照防汛职责要求,迅速上岗到位,熟悉防洪工程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汛期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掌握汛情,并根据防汛抗洪工作需要,及时做出部署。要加强防洪工程调度,组织好抗洪抢险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通报强调,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照《防洪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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