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6月13日消息(记者赵勇张国亮)6月12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审批口径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审批将有重大调整,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杭州市月缴存标准(438元)的,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30万元;低于的(但不低于最低月缴存额标准182元)最高贷款额度则调整为20万元。
而在此前的旧标准中,申请人每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182元(个人合计缴交)同时≤393元(个人合计缴交)的,贷款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申请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393元(个人合计缴交)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这项新规定预示着,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由旧标准的50万元降为30万元,同时如果申请人每月缴纳公积金≥182元并且≤393元,那么也会受到影响,其可贷最高额度由旧标准的30万元降为20万元。
通知同时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相关部门透露,具体实施细则近期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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