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3日电 (张雷杰)正当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进行电信重组之际,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分公司却因一用户的“炸弹”手机号卡被他人盗用吃上官司,六月十一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在山西坊间,如果一个手机通信号码后三位数字都相同,就会称为“炸弹”手机号码。一个普通消费者能够获得这样的手机号码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或找关系或向运营商交纳一定数量的预存话费,还有一些民众不惜高价购买,“炸弹”手机号码拥有者更是对此号码倍加珍惜。
“13834814333”就是这样一个称作“炸弹”号的手机号码,曾经让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用户一名叫辛自勇的先生没有炫耀多久,就开始烦恼,走上起诉移动通信运营商的道路。
从辛自勇委托山西日月明律师事务所王少军律师,致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的律师函中,可以了解到事情的经过: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辛自勇作为受让人合法取得中国移动通信全球通用户的身份,获得了“13834814333”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并在中国移动山西晋中市所属网点办理了过户手续。
然而至八月二十日,外出归来的辛自勇,却因无法使用该号码大感疑惑,在向移动营业厅咨询后,得知该号码已被晋中市另外的一个所属县——灵石的另一位用户在该县的移动公司南关营业厅以六千元人民币购买盗用。
尔后,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查明,导致辛自勇“13834814333”手机号码被盗用原因是,在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获得此号卡一个月后的七月二十一日,当地一名为路东亮的男子,伪造辛自勇本人身份证件,到灵石富家滩移动营业厅办理了“13834814333”手机号码补办手续,取得备卡。
同时,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查明了这张“炸弹”手机号卡受人追捧热衷程度。据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业务流程记载,“13834814333”手机号码是在三年间、四位用户之间相互转让才最终过户到辛自勇名下的。
对此,辛自勇认为,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作为专门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存在过错,其有能力辨别身份证件的真伪,更何况按照移动公司的规定,办理移动通信手机号码补卡手续,必须由所属号卡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亲自到营业厅办理,造成自己的手机号卡被盗用的责任以及损失,因该由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承担。
此外,辛自勇还很疑惑,自己的身份证件信息,究竟是谁透露出去,伪造其身份证件的男子路东亮又是如何获取“13834814333”手机号码的相关信息的。
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则认为,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作为企业没有鉴别身份证件真伪的能力,该公司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山西移动通信公司晋中市分公司还向法庭陈述,伪造身份证件属于刑事案件,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该案应终止审理。
庭审当日,法庭没有发表任何意见。目前,此案件还在法院审理当中,择日将会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