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3日电6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贺国强和何勇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克惠、王振川、朱孝清、孙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出席会议。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建明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纪委召开的这次电视电话会议非常重要和及时,贺国强和何勇所作的讲话深刻阐述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意义,并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工作规划》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制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相关措施,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仅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于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和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解决检察机关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决定,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工作由高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具体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院党组是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感,自觉担负起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检察工作的总体格局,落实到检察业务、检察改革、队伍建设、执法保障的各项工作之中,同各项检察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曹建明对检察机关最近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工作作出了以下部署:
一、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工作。高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期要组织对《工作规划》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地方各级检察院党组也要把《工作规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检察干部的培训教学计划。同时,要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检察人员系统学习《工作规划》,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大意义,了解《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抓紧制定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这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高检院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紧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既要准确把握《工作规划》的主要精神,又要善于把《工作规划》的精神与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三、及时对《工作规划》中涉及检察机关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工作任务涉及检察机关18个职能部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组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要努力形成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工作合力。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在完成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中,要与其他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紧密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同时,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检察院各内设职能部门之间也要齐心协力,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检查监督机制。各级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督察、考核、奖惩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各职能部门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政工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曹建明最后强调,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检察机关既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惩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又要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