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母女两年诈骗2000万双双获刑
母亲以投资白糖、大米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骗钱,女儿以自己经营的航班包机和机票代理业务具有高额利润为由诈骗他人。一对母女骗子,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竟骗得1000多万元。
出租司机李某本想挣点钱让儿子以后出国留学,谁知自己却掉进了一个精心编织的陷阱。2004年年初,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经常会在昆明丽景园小区乘坐李某的出租车,在车上,妇女的手机老是响个不停,李某听见都是谈大米、白糖生意的。因为经常坐车,李某和妇女也渐渐熟了,知道她叫刀琴芬(真名叫刀琴莲)。刀琴芬告诉李某自己有亲戚在景洪粮食局当官,下面收购大米比较便宜,投资两万元一月大概可得五六千元的利润,还问李某要不要一起投资做生意,算是自己向李某借钱,还会写下借条。
“刀琴芬岁数那么大,一个老人应该不会骗人。”回家商量后,第二天,李某拿了辛苦攒下的8万元来到刀琴芬丽景园的家中。李某见到了刀琴芬的女儿刀晓琳,聊天中得知刀晓琳在机场做机票生意,老公在农行工作,她妈妈的生意做得很大。从这些话中,李某觉得刀琴芬家庭富足,生活比较安定,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十多天后,还款日期到了,刀琴芬告诉李某已有3万元的利润了,建议把这3万元放在本钱里面,到时一起结算会赚得更多。听到这么快就赚了钱,李某心里特别高兴,也就没再急着追要借款了。直到2004年6月,刀琴芬打电话给李某,说在景洪收购大米的钱已用完了,要李某再想办法筹钱,等米运上来卖了就跟李某结清钱款。于是,李某又筹了5万元。
接二连三,刀琴芬告诉李某生意做大了,需要更多的钱,李某一次又一次找朋友、亲戚借钱。当别人催着李某还钱时,李某也就一次次催着刀琴芬还钱,但刀琴芬一推再推。这时,李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而这时李某已投入了50多万元。
据了解,从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短短两年多时间,刀琴芬谎称,可以凭借各种关系从景洪购得低价大米、白糖,并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共从11位受害人那里骗走930多万元。同时,刀琴芬的女儿刀晓琳也谎称自己所经营的航班包机和机票代理业务具有高额利润,以相同的方法共骗走6位受害人100多万元。短短两年多时间,母女俩竟骗得了1000多万元。
2005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刀琴芬母女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但两人拒不交代赃款下落,拒绝退赔赃款。经查,刀琴芬在1997年7月就因诈骗罪被景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8年10月经省女一监决定对其保外就医,然而就在保外就医期间,刀琴芬竟又重操旧业。
“刀琴芬母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今年6月,晋宁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刀琴莲犯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原诈骗罪剩余刑期一年三个月零二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女儿刀晓琳也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5万元;继续追缴两人的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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