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毒品害死人质
三亡命徒昨获刑,首犯判死
鲁钇山、穗法宣、李萍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李萍报道:三个亡命之徒利欲熏心,先后或分或合做下三起绑架案:第一次无功而返,第二次“赚”了6万元,第三次搞出了人命。
两次绑架收赎金六万
据查,今年31岁的杨国彬,199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3年8月刑满释放后又因绑架罪于2007年再次被拘留。那是杨国彬的第一次绑架,作案时间是2004年4月18日。其时,杨国彬伙同黄国荣(另案处理)等人以租房签约的名义将被害人李子龙骗至白云区良田镇后,将其挟持上车,绑架至白云区太和镇,随后即向其家属勒索人民币70万元。由于李子龙稍后挣脱捆绑逃离,杨国彬一伙没有收到赎金。
3年后的2007年5月19日,来自广东省郁南县的洪志辉也参与了平生第一次绑架案。其时,洪志辉伙同“阿宏”等人(均另案处理),以出售二手缝纫机为名,将被害人刘志华、刘伟骗至白云区东平北路官中巷2号门前路段,将二人关押在白云区太和镇一个鸡场内,打电话向他们的家属勒索“赎金”20万元。刘志华的妻子千方百计只筹到6万元,收到赎金后,他们将刘志华和刘伟释放。
绑架小学同学还撕票
尝到了甜头的洪志辉喜上眉梢,他开始四处寻找下一个动手的目标。他的小学同学、家里做房地产生意的宋剑锋走进了他的视野。洪志辉找来“有经验”的杨国彬和周世超。
2007年6月30日晚7时,洪志辉打电话给宋剑锋,称要给他介绍个美女。宋剑锋不知是计,兴冲冲赶来,见到洪志辉后两人相谈甚欢,直到他们进入那个据说有“美女”的出租屋。宋剑锋还没看清屋子里的状况,洪志辉猛地关上了门,早在屋内埋伏好的杨国彬和周世超忽然闪出,迅速制服了宋剑锋。洪志辉多次通过电话向宋剑锋的家属勒索人民币50万元,并威胁不得报警,“否则撕票”。
在此期间,在洪志辉、周世超的协助下,杨国彬两次向宋剑锋注射毒品海洛因,促使宋剑锋昏迷。“他(宋剑锋)和他的家人都认得我,如果让他活着离开势必会有麻烦,我们这才想到给他注射海洛因”,洪志辉后来如是供述。次日早,宋剑锋死亡。经鉴定,宋剑锋系注射吗啡中毒死亡。
广州中院经过审理认为,3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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