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公路力争八年全面恢复提高
本报记者 陆娅楠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灾区公路恢复重建初步规划。规划指出,要力争用8年时间,全面恢复和适当提高灾区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同时灾区公路的抗灾能力和运输保障能力也将显著增强。
高度考虑地质因素 增补路线加密路网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地震多发带等复杂地质地区,今后要把对地质因素的考虑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上来,在建设方案选择上要尽可能减轻对现有地形、地质的扰动和破坏,最大限度提高公路建设和后期运营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切实提高抗灾能力。
初步规划显示,灾后道路恢复重建工作高度重视灾区地质环境的复杂性,在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选择上科学合理,尽可能减轻对山体的扰动,在重建标准和技术方案的选择、特殊工程的处理上结合灾区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例如,拱桥就不适宜高地震烈度地区;合理把握技术标准,反对采用与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高标准。
另外,为了更好的适应灾区复杂的地质情况,满足更长远的使用要求,保证路网安全,增强灾区应对地震等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规划指出,要考虑适当增补一些迂回路线,加密路网,并择机打通县与县之间的断头路段以及相邻县的乡与乡之间的断头路,增加县城和乡镇的迂回通道,提高区域路网的机动性。
近三年恢复重建 后五年发展提高
恢复重建将采取远近结合的方针:近期全力抢通、保通,突击打通灾区对外主要出口公路和影响畅通的关键瓶颈路段,力保国省干线公路畅通,保障救灾和灾区重建的运输需要,同时抓紧启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公路恢复与重建项目。远期根据灾区重建规划,选择适宜的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全面恢复改善灾区公路功能、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抗灾和交通保障能力。
初步规划显示,恢复重建规划将分为近三年(2008—2010年)和后五年(2011—2015年),力争用8年时间,全面恢复和适当提高灾区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
其中,近三年以恢复重建为主,到2010年,灾区国省干线公路全部贯通并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县和乡镇出口公路通畅,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力争实现“十一五”规划原定目标。后五年以发展提高为主,到2015年,灾区公路网进一步完善,基本适应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主要公路的技术状况得到显著改善,灾区公路网的服务水平和运输保障能力全面提高。
恢复为主新建为辅 以国省干线为重点
由于本次公路基础设施损失严重,根据实地踏勘的情况,恢复重建将充分利用原有的公路和设施,清理塌方、落石,补强路基,修复、加固受损结构和设施。局部有大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严重地质病害路段,可考虑局部改线或另辟新线。在新辟路线时,慎重废弃老路,能保留的尽可能保留,并列入管养计划。
同时,恢复重建以国省干线公路为重点,同时考虑通乡和通村公路,兼顾高速公路的修复。要完善路网,打通县与县之间和相邻县的乡与乡之间的断头路,提供必要的迂回路线,提高交通保障能力。同时考虑灾区市县乡汽车站的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公共客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