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日),记者从山西省高院获悉,去年发生在赣州市的一起绑架宝马车车主案有了结果,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一审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张国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继续追缴被告人张国家犯罪所得共计14.605万元,返还事主肖某。
另据了解,同案犯张春海仍在逃。
去年10月下旬,被告人张国家(男)伙同张春海(男,在逃)从福建来到赣州预谋实施绑架作案,并购买了玩具手枪、折叠刀、布绳、胶带纸、赣州城区地图、手机卡等等作案工具,租用虔东商城2号楼某店面。
同年11月19日16时许,张国家和张春海在赣州市章江北大道中段劫持一辆宝马车,并采取用玩具手枪顶住头部、持刀威胁的手段,将独自开车的肖某绑架至其出租店面内,搜走其身上及包内现金4.8万元和商务通F98手机一部,并将其随身携带的十余张银行卡拿走。
在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后,张国家将肖某的宝马轿车丢弃,随后持卡到某银行ATM机等处取款5次,共计4.95万元。随后,张国家和张春海决定再勒索肖某家人60万元,并胁迫肖某给其公司副总打电话,要其准备赎金60万元并不准报案,声称第二天再和他联系。
11月20日清晨6时许,张国家又持肖某的银行卡取款3次,计7.75万元。随后,张国家通知张春海去收赎金。在张春海发现情况不妙,用短信告知事情败露后,张国家再次持肖某的银行卡取款两次,计6.5万元,随后逃往广东。
去年12月13日,被告人张国家在广东佛山一娱乐场所被警方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张国家亲属向侦查机关退赃款9.8万元。 (来源:大江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