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抢劫罪的马俊强和李子竟宣判死刑,验明正身后,二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马俊强,24岁,武乡县人。2006年1月25日晚,其与高小强、曹越(均已判刑)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闯入太原市迎新街西巷2号院的程某家中,抢劫财物后将程某夫妇杀害。
李子竟,22岁,和顺县人。2006年3月15日晚,其和郝亚飞(已判刑)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太原市千峰北路时,发现被害人李某独自骑自行车,李子竟指使郝亚飞开车靠近,抢走了李某的背包,李某被拖行三十余米后倒地被碾死。(辛戈)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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