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民昨天入监服刑,随身只携带佛经与唐诗。
中新网6月17日电 因诬告前女友遭判刑4个月的台湾艺人陈为民,昨天下午正式入监。虽有记者现场等候采访,但陈为民并没停下脚步,仅简短地回答记者询问称随身所带“纸袋内装三本佛经”,随即由法警引导进入拘留室,傍晚6时40分被押解到士林看守所服刑,在看守所检查时,共有佛经、唐诗等6本书。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为民与前女友侯如倢分手后,因两人交往期间财务不清,陈对侯不满,虚构“侯如倢未经其同意授权,伪造其签名申办信用卡刷卡及预支现金廿四万余元(新台币,下同)”等事实起诉对方,在获检方不起诉处分确定后,被侯如倢反控诬告。
陈为民坚称,分手后才知道侯女用他的名义办卡,且无诬告之意,但银行承办人作证称曾电话联系陈为民查证。其中,渣打银行信用卡曾因联络不到他本人而退件,他再度申请才通过。法官认为若侯女冒用陈名义申请,当她接到银行查证电话时,何须说陈在大陆拍戏无法联系,仅要找人冒充回复即可,且银行账单都是寄给陈。在今年2月判决陈为民诬告有罪,陈未上诉。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