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与同村男子定下婚约生下一个女孩后,心怀悔约之念的未婚妈妈到境外当上“陪酒女郎”。备受冷遇的景洪男子岩某在索赔5000元订婚损失无果后,心怀怒火点燃了女方家的房屋。但男子的冲动之举,给自己带来了沉重的代价——涉嫌故意纵火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6年初,岩某与同村的姑娘玉某按当地风俗定下婚约,并于当年底生下一个女孩。但因女方还未“过门”,岩某和玉某均一直住在各自的父母家中。这时,玉某发现岩某身上有很多嗜赌、酗酒闹事等陋习,便萌生了解除婚约的念头,并且得到了父母的支持。5月初,悔意已决的玉某悄然离开了村寨。
心中着急的岩某通过朋友四处打听才知道,“孩子她妈”居然在境外南板的一家酒吧做“陪酒女郎”后,便马不停蹄出境将玉某找了回来。可几天之后,玉某又到景洪打工去了。
6月8日下午,从景洪返回家中的玉某找到岩某要解除婚约,而岩某当场提出只要玉某拿出5000元钱赔偿给他,就同意解除婚约。但遭到了玉某的拒绝,双方不欢而散。
当晚11时30分许,一直在喝闷酒的岩某越想越觉得吃亏,最后干脆到商店买了2斤柴油提到玉某家中。进入卧室将柴油泼在竹楼的墙壁和玉某的床上,用打火机点燃后抱起床上躺着的女儿跑回了家中。幸好,屋里的人及时跑出了竹楼,才避免了伤害。
本报记者 戴振华
通讯员 朱 禹 罗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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