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3年内累计3次执法过错将辞退
东亚讯(记者 王春丽) 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推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安民警在三年时间内累计三次发生执法过错,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
|
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吕锋在发布会上宣读了相关规定,民警有警不接、接警不登记、有案不立(受)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相关规定的十条中,对于民警违法撤销案件,虚构瞒报执法统计数字,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在执法工作中采取其他弄虚作假手段,欺骗领导、上级机关或者逃避监督等相关情况,将按照情节的轻重规定了更明确的处罚标准。
|